发布时间:2023年05月29日 阅读 0 河北省教育基金会公告 各有关单位:为进一步规范我基金会各专项基金、各办事处教育公益活动开展,现再次重申:1.基金会要求开展教育公益活动必须遵守“河北省教育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”和“河北省教育基金会代表机构管理办法(暂行)”的规定。2.基金会要求专项基金开展教育公益活动时,必须遵循一项一报、一事一议的原则,基金会秘书处批准后方可实施。3.各专项基金、各办事处联系各市、区(县)开展教育公益活动时,必须持有河北省教育基金会开具的公益项目批准文件。 2023年5月26日